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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外国留学生市长奖学金介绍

发布时间:2023-09-22   点击:

为吸引优秀外国留学生到重庆学习,重庆市人民政府特设立“重庆市人民政府外国留学生市长奖学金”。


申请对象

1. 拟来重庆攻读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或拟来重庆进修一年及以上的非中国籍公民。

2. 已在重庆高校学习一学期及以上,并将继续学习一年及以上的非中国籍优秀学历生(包括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


申请条件

1. 身体健康,并经中国法定医疗机构体检合格。

2. 攻读博士学位的申请者应具有硕士学位,学习成绩优秀, 年龄在40周岁以下。

3. 攻读硕士学位的申请者应具有学士学位,学习成绩优秀,年龄在35周岁以下。

4. 攻读学士学位的申请者应具有相当于中国高中毕业的学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下。

5. 来重庆进修学习的申请者应具有相当于中国高中毕业以上的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

6. 已获得中国政府各类奖学金的人员不能再申请市长奖学金。


奖学金标准

一等奖学金标准为:

1. 博士生每生每学年人民币3.5万元;

2. 硕士生每生每学年人民币3万元;

3. 本科生每生每学年人民币2.5万元;

4. 进修生每生每学年人民币1万元。


二等奖学金标准为:

1. 博士生每生每学年人民币2万元;

2. 硕士生每生每学年人民币1.5万元;

3. 本科生每生每学年人民币1万元;

4. 进修生每生每学年人民币0.8万元。

市长奖学金的资助年限不能超过所攻读相应学位的正常学制年限。奖学金获得者需自己支付申请费、学费、宿舍费、保险费等相关费用。


申请材料

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和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均为一式三份)

1. 《重庆市人民政府外国留学生市长奖学金申请表》(可向重庆市高校索取或到重庆市高校网站上下载)。

2. 经过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及成绩单(中英文以外文本需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译文)。如申请人为中国境内大学在校学生,需另外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和成绩单。

3. 来华学习和研究计划,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4. 两封推荐信。攻读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需提供最后毕业院校教授及以上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5. 《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复印件。

6. 护照复印件。



申请办法

申请人在截止日期前通过邮寄或当面递交形式,将申请材料递交至申请就读或在读的重庆市有关大学外国留学生招生办公室。由有关大学统一收取、审核申请材料并报送重庆市教委。重庆市教委不受理学生的直接申请。